长丰县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龙湖佳苑小区房产测绘招标公告
长丰县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龙湖佳苑小区房产测绘招标公告
为顺利推进长丰县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龙湖佳苑小区测绘工作现对龙湖佳苑小区房产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龙湖佳苑小区房产测绘
2、项目概况:长丰县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龙湖佳苑小区位于长丰县双墩镇蒙城北路东、华佗路南,占地面积约*****.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住宅容积率:居住≤1.79、绿地率:40%、建筑密度:13.9%。其中住宅面积为*****.93平方米,分为一种业态:包含12栋高层(其中4栋15层,8栋18层,总计房源792套),本项目规划为毛坯交付。项目控制单价住宅为0.7元/平方米,非住宅为1.2元/平方米,总控制价为******元,为取得预售许可证需要,现对长丰县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龙湖佳苑小区进行房产测绘。
3、测量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服务地点:长丰县境内。
5、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4日下午2:30.
6、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2:30.
7、开标地点: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南楼3楼)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
(1)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
(3)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报名,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按时提交镇招投标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采购需求详见附表
三、招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报总价,控制价******元。报价须打印纸质版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四、设计周期和服务周期:10个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提交项目范围内经县住建局备案全部完整测绘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六、参与投标企业:
1、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文件获取报名时文件获取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函、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应按照要求明确项目负责人并按要求提供资质证明。
3、投标报价书单独装入档案密封后,于开标前10分钟(2023年11月24日下午2:30)交至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南楼三楼)并签到,逾期不予受理。
4、实施房产测绘的单位必须是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具有房产测汇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广东省地质测绘研究院安徽分院;深圳市中科科地勘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安徽省地矿局安庆测绘技术院;合肥市三维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安徽数源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后,中标人须提供实施方案给招标人,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崔工 联系电话: 177*****598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标签: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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