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消防隐患整治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电力设备消防隐患整治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电力设备消防隐患整治工程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AF-SG-2023-25)

1.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安全生产费项目暨第一批优化预算的通知》呼铁财函〔2023〕421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情况

2.1.1项目名称:电力设备消防隐患整治工程。

2.1.2项目实施地点:铁路局办公楼、科技大厦、医保中心。

2.2.主要工作量:1#楼、2#楼直饮水机电源接引车棚既有配电柜拆除更换新配电柜(含基础)。自铁路局调度楼配电室既有局长楼主(400A开关)、局长楼备(400A开关)分别接引两路低压电力电缆至车棚新设净饮机配电柜。自车棚配电柜直饮机电源回路分别接引低压电力电缆至1#楼1楼、2#楼1楼饮水间新设净饮机配电箱。3#楼直饮机电源接引自铁路局旧调度楼配电室新设净饮机开关(250A)接引一路低压电力电缆至3#楼1楼饮水间新设净饮机配电箱。拆除局办1号楼旁既有配电柜,新设局办1号低压配电柜、局办2号低压配电柜。自铁路局调度楼配电室既有局长楼主、局长楼备低压配电柜分别接引两路低压电力电缆至新设局办1号低压配电柜。自局办1号低压配电柜分别接引两路低压电力电缆至新设局办2号低压配电柜,为局办公楼空调、办公设备提供电源。

原315KVA科研楼箱式变电站、原400KVA门诊楼箱式变电站利旧,对低压柜内部低压开关进行重布,增设低压回路开关及流互表计。在原315KVA科研楼箱式变电站低压柜新增一排低压母线,新设500A开关(包含流互、电表),接引一路低压电力电缆至医保中心一层资料室,新设医保中心空调配电总箱。在原400KVA门诊楼箱式变电站低压柜新增一排低压母线,新设400A开关(包含流互、电表),接引一路低压电力电缆至科技大厦一层配电间既有低压配电柜新设315KVA低压开关处。既有箱变按路局标准化整治,对基础、检修便道、围栏、检修爬架、安全标识进行重新更换或整治,路面基础拆除残渣运至市区外集中处理,拆除围栏运至工区指定地点。低压电力电缆每个1米设置电缆标牌。

2.3.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2.3.1.铁路局办公大楼空调、净饮机电源接引:

工作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低压电力电缆敷设

ZR-YJV22-1/0.6Kv4*300+1*150mm2

hm

6.5

低压电力电缆敷设

ZR-YJV22-1/0.6Kv4*240+1*120mm2

hm

2.4

低压电力电缆敷设

YJV22-1/0.6Kv4*95+1*50mm2

hm

2.1

电缆防护钢管

SC150及以下

10m

44

钢制槽式电缆桥架安装

400*200以下

10m

19

挖填电力电缆沟

hm

4.4

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

10㎡

2

花砖路面开挖及修复

10㎡

1

低压电力电缆终端头

热缩式300mm2以下

8

低压电力电缆终端头

热缩式240mm2以下

4

低压电力电缆终端头

热缩式120mm2以下

6

电缆人孔井

1800*1400*1800

2

电缆标牌

10个

1

防火封堵

10kg

40

室外型低压配电柜

3

室外型低压配电柜基础

3

低压断路器

250A(含表计、流互)

1

净饮机配电箱

3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单为准。

2.3.2.科研楼空调电源接引:

工作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低压电力电缆敷设

ZR-YJV22-1/0.6Kv4*240+1*120mm2

hm

2

低压电力电缆敷设

YJV22-1/0.6Kv4*185+1*95mm2

hm

1.6

电缆防护钢管

SC150及以下

10m

33

钢制槽式电缆桥架安装

200*150以下

10m

1

挖填电力电缆沟

hm

3.3

花砖路面开挖及修复

10㎡

16.5

混凝土路面开挖及修复

10㎡

16.5

电缆支架制安

2层

20

低压电力电缆终端头

热缩式240mm2以下

6

混凝土电缆标桩

电缆标牌

10根

1

防火封堵

10kg

40

箱式变电站围栏

28m

2

箱式变电站标准化整治

打磨除锈、刷漆、基础、便道整治

2

箱式变电站基础爬梯安装

2

低压断路器

500A

1

低压断路器

400A

1

低压断路器

315A

1

仪器仪表

流互、表计

3

带型铜母线

40*4

hm

0.1

空调配电总箱

1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单为准。

2.4施工费:固定总价*******元,其中安全生产费*****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6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总公司颁布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实施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电力设备的维修及试验相关内容,需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3日18:00时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办公室或通过邮箱HHHTYWZ@126.com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23年11月24日18:00前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省市公司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可采取快递方式,时间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须与原件相同,纸质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至呼和供电段的,可不需报送电子版申请文件)。未成功报名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

10.近三年类似铁路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两年内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六、申请文件书写要求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原章)。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邮编:******

联系人:杨文忠 电话:0471-******* /131*****650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

报 名 表

报名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投标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其他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电力设备消防隐患整治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项目(公告编号:HGDAF-SG-2023-25),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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