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环境保护局2016-2018年油烟设施营运管理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天河区环境保护局2016-2018年油烟设施营运管理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2016-2018年油烟设施营运管理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HBCZ-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2016-2018年油烟设施营运管理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67955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内容 |
类别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服务期 |
包一 |
2016-2018年油烟设施营运管理 |
服务类 |
76.7955 |
3年 |
2.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项油烟在线监测或类似项目的实施、运营管理经验和案例。(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 在广州有独立的服务和营运机构;
6. 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 2月3日至2016年2月22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2月03日 至 2016年02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3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02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工业园建华路89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
联系人:李锦萍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家栋 | 联系电话:********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45*****64900.pdf">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45*****64915.31.doc">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标签: 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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