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
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
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经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5-126号文备案批准招标。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建设资金计划已落实。招标人为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
第十二标段(合同编号:GSSBZ/2012SG─YZJ18─12)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干渠等十个泵站管理用房、泵房工程及附属建筑;
第十三标段(合同编号:GSSBZ/2012SG─YZJ18─13)主要建设内容为:九里岗泵站等九个泵站供电设备及安装。
2.2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第1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5)近三年(2012年11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泵站、水电站或房屋建筑施工类似业绩;
(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3.1.2第1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送变电工程业绩;
(2)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各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5本招标项目的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健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2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广水市水利局
联 系 人:马传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3号领秀中南大厦22A15室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盛瑞
邮 箱:YZJWHFGS@163.com
电 话:***-********
时 间:2016年2月2日
标签: 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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