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澄迈段资产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澄迈段资产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澄迈段)拟采取遴选方式选聘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项目红线范围内土地和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遴选。
一、评估对象及范围
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澄迈段途经金江镇、加乐镇和文儒镇,全长43.62km,拟征地总面积1537.65m2;需对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澄迈段)项目红线范围内被征收人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没有赔偿标准的部分进行评估。
二、报名资格:
(一)遴选申请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二级或以上房地产估价执业资质、土地估价执业资质、资产评估执业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资产评估机构在海南省内有机构(含分支)且有固定办公场所;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本次项目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电子章)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遴选。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遴选方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相关规定,资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本次遴选办法先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进行投票确定排名,再由澄迈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项目涉及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被征收人协商投票数最高的前三家机构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分遴选,最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分最高的机构为中选人。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6日
(二)报名地点: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412号澄迈县交通运输局三楼公路规划岗办公室
(三)遴选申请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四)遴选文件应当包含:
1.遴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公章);
4.报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
(五)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遴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遴选时间、地点:
(一)遴选时间:2023年11月27日
(二)遴选地点: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412号澄迈县交通运输局三楼公路规划岗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412号
邮????编:******
联系人:吴天道、罗朝柏
联系方式:133*****755、188*****056
邮????箱:jt089*****6659@163.com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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