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农贸市场工程招标公告

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农贸市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杨河镇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项目农贸市场工程,己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6]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基金,招标人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德县杨河镇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项目农贸市场工程

2.2建设地点:隆德县杨河乡

2.3建设规模:农贸市场用地总规模6700平方米,其中硬化交易场区地面2880平方米,安装交易场区棚架2880平方米,硬化场区道路(混凝土整体路面)3580平方米。修建大门和管理用房等93平方米,安装铁艺围墙294米,敷设给排水管网471米。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隆德县杨河镇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项目农贸市场工程施工

二标段:隆德县杨河镇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项目农贸市场工程监理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承担其它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要求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察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限定不同资质等级企业投标承包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通过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上传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施工企业必须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近三年类似的工程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至少两项)。上传资料为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报名不通过。

监理企业必须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监理师执业证和注册证、近三年类似的工程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至少两项)。上传资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报名不通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企业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陶利

联系电话:138*****28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马玲、杜刚

联系电话:150*****033153*****324

邮 箱:gshtnx@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固原新区支行
账 号:6400 1600 3000 5250 08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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