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及区域物流中心2024年燃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及区域物流中心2024年燃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谈判条件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及区域物流中心2024年燃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eyccg*******)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项目概况及内容: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及区域物流中心2024年燃油采购项目,涉及本部、区域物流中心在用业务车辆所需燃油(包含92#、95#汽油,0#柴油)及后勤业务所需燃油(0#柴油、92#汽油)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加油、结算、售后服务等)。2.2采购范围:拟在云南省普洱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区域物流中心业务车辆所需燃油及后勤业务所需燃油的采购及相关服务。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4预算金额:54.00万元(其中:市公司本部机动车辆燃油费51.00万元、食堂发电机燃油费0.50万元;区域物流中心机动车辆燃油费2.50万元)。2.5最高限价:燃油由国家定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内采购人最后一次预付的燃油款结算完毕为止。2.7服务地点:云南省普洱市行政区域内供应商所属加油站;后勤业务所需燃油由供应商负责送至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5号。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汽油质量必须符合车用汽油GB*****-2016;柴油质量必须符合车用柴油GB*****-2016。3.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书;3.3供应商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3.6供应商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3.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3.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9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经市场调查走访,符合资格条件、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且愿意与采购人进行采购的供应商只有1家,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依据云烟办(2020)12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5.邀请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单位地址供应商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销售分公司;单位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6.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内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7.联系方式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5号联系人:潘工、刘工

标签: 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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