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公益性公墓一期一阶段建设招标公告
凤凰山公益性公墓一期一阶段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凤凰山公益性公墓(一期)一阶段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凤凰山公益性公墓(一期)一阶段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孟津区平乐镇上古凤凰山区域,占地面积约为99.95亩,将城市公墓建设成为生态园林公墓,体现园林化特点。一阶段施工总投资为********.93元。本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园建景观)、墓穴、挡土墙、道路及硬化铺装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 洛建招2023-68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3)0775号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 洛采公开-2023-258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93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工期:1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及绿化养护期: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养护期一年,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中标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投标文件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报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上注明可查询的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 日9时0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五 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至时间前,登陆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民政局
地址:洛阳市凯旋东路41号
联系人: 马先生
电话: 0379-********
招标代理机构:万安建设发展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经五路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宇大厦28楼
联系人:康女士
电话:0379-********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标签: 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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