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卫生耗材采购通知

医用卫生耗材采购通知

台江县人民医院拟采购一批医用卫生耗材,欢迎具有相关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厂家进行报价。

一、询价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耗材目录

1

医用卫生耗材一批

1年使用量

报名时医院提供耗材清单

二、询价要求

(一)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及备案的合法供销商或制造商。

2.必须提供合法有效资质,包括:

(1)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其他:对于年审中的资质,投标人必须提供该资质的年审合法依据,并承诺该依据的真实性及法律责任。

(二)响应单位应向我单位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4. 产品销售授权书。

三、质量要求

1.所提供货物必须为全新的原装正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一年采购的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所供物品送至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提供由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所供货物的检测报告,并提供原装正品的封样,用于采购单位验收。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

3.响应单位所投产品规格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医院采购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四、质量验收标准:

1.供方应严格按照医院要求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品牌的有关标志;

2.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收,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颜色、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五、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17:30

六、报名方式:现场

七、联系人及电话:谢贵权 139*****783



台江县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耗材 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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