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6年人才评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3年—2026年人才评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2026年人才评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WCG-2023-039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四、项目概况:人才评审项目应用于学校校内师资培育计划及相关人才计划的校内评审。目前我校每年申报国家、省市级限额人才项目及校内师资培育计划逾百人,申报周期根据相关安排每年不定时开展。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至少需要5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把关并给出是否评价意见。由于申报材料数量多且把关要求严格,须由开设专业评审服务机构,组织多位相关领域专家提高送审时效和审查把关科学性。

2020年12月人社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强调“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尝试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 2022年9月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国科发才〔2022〕255号),指出“探索建立同行评价的责任机制,在专家选用、管理和信用记录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同行评价的方式和程序、评价意见反馈等行为。探索引入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为落实有关要求,完善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机制,突出质量评价,进一步提升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时效性,拟引入第三方机构—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作为单一来源服务提供方开展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正司级),协助司局开展了多项评审评价工作,面向高校和社会提供人才评审、评价与咨询服务,该中心具备权威背景,对国家关于人才评价、职称改革决策部署有深入理解和准确落实,专业程度强,与我校评审评价服务需求高度契合。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理由

1. 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背景权威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正司级),由原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组建而成。198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分别成立,2021年经中央编委批准,整合组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其中,为机关提供“开展科研评价研究,探索科研评价新机制、新方法和新技术在科研评价中的应用,承接教育部有关评审评价任务”保障,以及面向社会“提供科研评价服务,利用自身研究成果受委托提供哲学社会科学、科技和人才等评审、评价与咨询服务”等公益服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的重要职能之一。其权威背景是其他公司或机构无法比拟的。

2. 评审密级较高

我校人才考核和遴选工作具有一定的保密特殊性,根据教育部相关人才工作要求,从海外直接引进人才的评审工作密级较高,不允许向教育系统外单位泄露相关信息,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是唯一一家能够提供人才评审评价第三方服务的部委直属机构。

3. 评审评价经验丰富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具有三十多年的评审评价业务经验,近年来开展了高校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代表性成果评价、高校科研平台(基地)建设与评价等研究,在教育评价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中破“五唯”、立新标,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评审评价工作。在评审评价工作中,遵循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发展规律,推行分类评价和代表性成果评价,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方法、指标,制定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在评审评价业务方面,受教育部委托,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站等评估工作,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评审等相关工作。除此以外,还接受其他部委或省市教育厅委托开展各类评审评估工作,如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评估、福建省协同创新中心评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规划优势学科建设计划评估等评审评价评估工作,为部委和各省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及学科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

除此以外,目前已接受全国近六十家高校和单位委托提供第三方评审服务,委托高校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是全国各大高校、政府部门值得信赖的评审机构,其提供服务的专业化程度是其他公司或机构无法比拟的。

4. 评审评价工作规范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拥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制定了《评审与评价部工作管理办法》《评审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评审评价工作管理规范化管理,保证评审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拥有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评审评价相关工作人员全部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承诺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工程性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评审材料、评审过程、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等应当保密的评审相关信息,保密管理贯穿评审评价工作全流程。

除此以外,在评审说明中要求专家遵循同行评议规范以及保密规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与被评审人联系,不得泄露评审相关事宜,并且建立了专家评审行为评价机制,对违背同行评议道德规范的专家不再列入遴选范围。

5. 评审专家资源丰富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拥有较大规模和数量的高层次、多学科的专家资源库,专家总数超过8万人,其中国家级人才数量约1万人,正高级职称专家数量约5万人。专家所在学科涵盖全部14个学科门类(含交叉学科门类)、一百余个一级学科,学科范围既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又注重了交叉学科等前沿研究领域,专家的学科背景已基本达到全学科覆盖。对交叉研究领域的评审材料,注重专家的研究背景和组成结构,突破学科限制,可按照研究方向匹配小同行专家。其丰富的评审专家资源、学科覆盖全面,可为学术评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第三方智库支持。

6. 评审质量和效率有保障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针对本评审项目形成专项工作小组,评审工作统一实施安排,确保评审工作每一个步骤有序开展。准备工作充足,将安排专门负责人员与学校业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了解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七、拟定供应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八、其他事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28-****************

传真:028-********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

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标签: 人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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