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及弱电智能化设计招标公告
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及弱电智能化设计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长安三工厂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位于江北区鲤鱼池,项目总投约32.99亿元,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2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总部办公楼、企业学习中心、汽车企业文化中心(展陈)、汽车体验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招标的为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及弱电智能化设计,工程总投资约*****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230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实行装饰装修设计统筹,须完成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除已确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范围外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及咨询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电梯轿厢装饰、室内灯光设计、室内(二次)机电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暖通、消防、电气、给排水)、音视频、媒体与信息系统设计、声学设计(包含专项咨询并出具咨询报告)、光学设计(包含专项咨询并出具咨询报告);智慧园区智能化(含安防);企业文化中心(展陈)设计及企业文化中心(展陈)咨询;厨房装饰设计;品牌中心专项设计;艺术品专项咨询;软装设计及软装咨询(含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桌椅、窗帘、雕塑、挂画、艺术品、室内绿植、摆件)、视觉配色的设计(搭配不同区域风格等);室内标识标牌专项设计;以及本项目设计范围所需的所有专项设计、专项咨询、专家论证、专家评审等完成本项目建成交付使用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并委派专人办理项目报批报建及行政审批手续等工作,取得本项目设计阶段需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复。完成具体范围以合同附件,设计任务书为准。
2.5 设计服务期限:18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60日历天;
初步设计45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7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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