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录播及非编设备采购项目竞采公告

移动录播及非编设备采购项目竞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移动录播及非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315******

报价起止时间:2023-11-28 09:00 - 2023-11-28 11:00

采购单位:重庆市实验中学校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谷瑞廷 159*****898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无线全向话筒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播控设备; 参数: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1台 6000.00 -
双屏便携录播一体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播控设备; 参数: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1台 *****.00 -
无线云台摄像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播控设备; 参数: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3台 *****.00 -
双屏便携导播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播控设备; 参数: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1套 *****.00 -
移动拉箱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播控设备; 参数: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1个 2400.00 -
独脚架套装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播控设备; 参数: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3套 1500.00 -
4K高清非编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播控设备; 参数: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1套 *****.00 -

买家留言:具体要求参见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 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1120.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重庆 重庆市 巴南区 鱼洞街道 黄溪口18号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

送货备注: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及安装调试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六、违约责任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每迟延完成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延期超过20天未完成服务,或服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相关费用,所有相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付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正式发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四、质保要求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三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2.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或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①电话咨询 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6小内到达现场(远郊区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③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或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①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或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或制造商在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本询价通知书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投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8供应商所投产品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及本询价文书提出的相关技术、质量、环保、安全标准;产品的出厂日期要求为2023年5月1日以后,不得提供库存积压旧版型号设备及产品。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标报价因包括完成竞选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产品基价、材料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搬运、保险费、工具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保险、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与此项目有关的确保采购完成正常使用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服务期限、时间: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编 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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