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监理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工程(监理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昌县半岛大桥新建工程(监理招标)(第二次),已由广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发改【2015】42号)、广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广府办抄字[2015]3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广昌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昌县交通运输局。
二、工程名称
广昌县半岛大桥新建工程(监理招标)(第二次)。
三、工程地点
广昌县城内,大桥起于沿河路与团结路交叉口处(K1+000),终于沿河南路与半岛路交叉处(K1+346.2),跨旴江连接团结路与半岛路。
四、工程概况及范围
1、工程总投资约 2245万元,本项目投资约 45万元 ,桥梁长248米、宽23米,跨径组成为2×30+2×45+3×30米,其中主桥为2×45米独塔单面板拉桥,汽车荷载:城-A级(并按公路I级荷载验算),设计洪水频率:P=1/100。分壹个标段,工期18个月,540日历天。
2、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
五、对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履行能力和社会信誉良好的监理企业。
2、投标人需1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2投标单位及拟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主持或参加过类似(板拉或斜拉桥)工程项目监理。
3、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得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工程招标取消现场报名环节,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招标单位在广昌县公共资源网上发布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监理企业,可自行在广昌县公共资源网(http://www.gcztb.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七、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7天前,网上发送邮件,招标人接收邮箱地址:********69@qq.com">********69@qq.com ,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作出回复。
八、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场交纳投标资格审查费、招标文件资料费等400元(交纳后不退),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不予收取)。
九、开标地点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广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9*****267
招标代理机构:广昌县创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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