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原拆除学院超市东部新建围墙项目的询价公告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原拆除学院超市东部新建围墙项目的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安排,现拟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原拆除学院超市东部新建围墙,兹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服务内容和预算: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原拆除学院超市东部新建围墙(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总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二、基本资格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该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具体要求:

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原拆除学院超市东部新建围墙(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并承担施工期间所有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总体质保三年。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四、报价时间和地点: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若有意参与,可就以上项目在截止日之前勘测现场,并向我院行政办公楼1002室现场送达密封报价(报价文件为一份,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本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五、报价人复函须知: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函。报价函应由报价人加盖公章。

(3)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承诺函等必须加盖公章并按要求签名。

(4)此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和报价保证金。

(5)我院将依据同等条件下最低价原则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确定成交人。如出现多家报价人报价相同且最低,则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成交人。原则上截止日内有1家及以上企业提交密封报价函即可询价。

(6)不按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名的材料,为无效材料,作无效标处理。

六、截止时间:11月29日下午15:00

七、联系人:时老师,电话:136*****041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1: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围墙

附件2-3:报价函、声明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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