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法院10KV配电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慈利县人民法院10KV配电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慈利县人民法院的慈利县人民法院10KV配电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慈利县人民法院10KV配电设施改造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TZB2023-GC-08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元)

1

慈利县人民法院10KV配电设施改造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

******.00

6600.00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1.4投标人需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1.6提供最近(一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1.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机电工程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3.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 23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到张家界昊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慈利县零阳驾校报名处三楼 交警队斜对面)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2 月 04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张家界昊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慈利县零阳驾校报名处三楼 交警队斜对面)。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谈判小组再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则不进入下一轮响应文件的评审程序。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慈利县人民法院

地 址:慈利县零阳街道笔架路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180*****21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张家界昊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利县零阳驾校报名处三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153*****993

邮 编:****** 电子邮箱:*********@qq.com">*********@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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