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国资公司土地招租公告城南大道原乌牛基地
寻乌县国资公司土地招租公告城南大道原乌牛基地
现有县国资公司土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土地位置、数量、面积、竞标底价等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位置 | 数量 | 面积(㎡) | 招租底价(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寻乌县城南大道(原乌牛基地) | 1 |
????二、报名条件
参加土地招租的竞租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相应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共同参与招租的需提供共同招租协议(以前租用我公司店面或其它资产的人有拖欠租金或有违反合同条款的不得参加;且赣州市范围内上了法院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不得参加;原承租人未违反合同条款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以上招租土地实际面积以意向承租人现场查看标的为准,我公司不承担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地差异的责任,不以此调整租赁价,以实地现状进行招租)。
????三、招租使用年限
1.?叁年,土地合同起止日期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竞租方式:
???(1)实行公开、多次、限时报价竞价方式,每个竞租人可以同时竞租多处标的物,不限制,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2)竞价人的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或等于竞标底价,第一次出价低于或等于竞标底价的视作放弃竞标资格,不再进入下一轮出价,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倍数。
???(3)竞租者须交纳竞租保证金(投标当日缴交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中标后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中标金额一个季度的租金金额),未中标者退还竞租保证金。中标人的租赁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还,竞标人必须自觉遵守竞标会场秩序,对不听劝告者取消参加资格。
(4)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交纳各种税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经营活动。
????(5)租金按年提前交纳,每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以上涉及的金额为人民币。
????(6)中标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或改变标的物原状,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对改变标的物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中标人必须维护好出租方提供的各项设施,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租赁使用期间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8)竞价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收取,竞价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当日须将竞价交易服务费缴至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9)中标人须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出具中标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租赁保证金及当年当年度的租金,否则,作弃标处理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农历十月十八)星期四中午12点前截止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料:以法人名义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竞租时间:竞租时间2023年11月30日(农历十月十八)星期四下午 3点,超过时间未到现场参加竞标的作弃标处理。
????七、竞租地点及电话: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0797—*******。
寻乌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标签: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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