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龙虎山景区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龙虎山景区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区农字〔2023〕21号
关于印发《2023年龙虎山景区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两镇人民政府: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23〕号)要求,结合龙虎山景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贴种类
此次一次性补贴粮食作物,重点补贴早稻。
二、补贴对象
补贴发放对象为2023年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谁种补给谁。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即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发放标准按照市级下达的资金总额和2023年早稻种植总面积进行测算,测算每亩粮食补贴标准。此次上级下达的资金27万,统筹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节余资金32.******万元,共计补贴金额59.******万元。
四、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2023年实际种植早稻面积进行补贴。
五、补贴程序
(一)核定补贴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区级核定”的程序,核实2023年早稻实际种植面积。
1.村组登记。村组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对2023年农户早稻种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在2023年5月20日前将登记到户的粮食意向种植面积上报乡镇。经营主体流转种植面积登记要将清单(附件2)作为附件逐级上报至区镇两级建档备查。
2.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对村组上报的早稻面积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5月25日前汇总上报景区农业局。
3.区级核定。景区农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早稻补贴面积情况进行认真审核,5月27日前最终核定全景区享受一次性补贴的粮食总面积、对象。
(二)发放补贴资金。景区财政局会同景区农业局根据核定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在2023年5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农户,并进行张榜公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景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景区农业局、景区财政局、两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2023年龙虎山景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两镇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景区农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负责会同成员单位制定补贴方案,根据核定的面积,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农户,做好乡镇上报资料的整理归档,组织相关部门对面积公示进行监督检查和核实等工作。景区财政局负责会同成员单位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并对资金的发放、公示、绩效等进行监督检查。各镇、村委会、村小组做好政策宣传、面积登记核实、张榜公示、资料归档等工作,按照景区领导小组布置的时间节点上报资料和报表。
(二)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两镇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指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三)规范发放流程。要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 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档案管理。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流转面积的档案管理,对享受补贴的流转面积资料要全部整理归档。同时,要逐步建立补贴对象的信用档案管理,加强对享受补贴对象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规套取补贴行为的处罚力度。经核实虚报错报的补贴对象,取消其享受补贴的资格。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局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2023年5月7日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局办公室 2023年5月7日印发
附件1: | |||||
2023年龙虎山景区农户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 | |||||
填报单位: 乡镇 村委会 组 | 年 月 日 | ||||
序号 | 种植户姓名 | 早稻种植面积(亩) | 种植户身份证号码 | 种植户手机号码 | 签字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合计 | |||||
填表人: 村小组干部: 村委会干部: 乡镇包村领导: | |||||
填表说明:请如实填报种植面积,对上报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发现虚报、错报,要严肃处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
附件2: | |||||||||
2023年龙虎山景区经营主体粮食种植面积分户清单 | |||||||||
填报单位: 乡镇 村委会 组 年 月 日 | |||||||||
序号 | 经营主体姓名 | 流转农户姓名 | 流转面积(亩) | 流转农户签字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合计 | |||||||||
填表人: 村小组干部: 村委会干部: 乡镇包村领导: | |||||||||
填表说明:请如实填报种植面积,对上报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发现虚报、错报,要严肃处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 |||||||||
附件3: | |||||||||
2023年龙虎山景区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村委会) | |||||||||
填报单位(公章): 乡镇 村委会 | 年 月 日 | ||||||||
序号 | 村小组名称 | 农户个数 | 早稻种植面积(亩) | 村小组长签字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合计 | |||||||||
填表人: 村书记: 镇包村领导: |
附件4: | ||||
2023年龙虎山景区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乡镇) | ||||
填报单位(公章): 乡镇 | 年 月 日 | |||
序号 | 村委会名称 | 村小组 个数 | 早稻种植面积(亩) | 村委会书记签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计 | ||||
填表人: 镇分管领导: 镇长: |
附件5: | |||
2023年龙虎山景区粮食种植面积全区汇总核实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序号 | 乡镇名称 | 村委会个数 | 粮食种植面积(亩)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合计 | |||
填表人: 分管领导: 负责人: |
附件6:
龙虎山景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汇总表 | |||||
乡镇(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户数 | 早稻种植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本镇合计 | |||||
填表人: 镇分管领导: 镇长: |
标签: 龙虎山景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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