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资源数据智能分析引擎与科技资源可视化发现系统的代码编制与测试加工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资源数据智能分析引擎与科技资源可视化发现系统的代码编制与测试加工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资源数据智能分析引擎与科技资源可视化发现系统的代码编制与测试加工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资源数据智能分析引擎与科技资源可视化发现系统的代码编制与测试加工项目
2、项目编号:HYGP-2023-C-178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资源数据智能分析引擎与科技资源可视化发现系统的代码编制与测试加工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4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2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声明函。
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
4、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远硕
2、联系方式:0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2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智勇,022-********-83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ervice@hybidding.com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玖仟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2023年12月1日下午17: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
行号:102*****0390
户名: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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