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智慧化信息平台询价采购公告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智慧化信息平台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60*****202********
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智慧化信息平台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
需求详情:

一、功能需求:实现统一案源管理、统一执法过程管理、统一执法文书管理。

二、非功能需求:系统架构及运行环境要求:基于现有办公平台建设,可多端同时运行。

三、系统可靠性要求:整个系统能够持续 7×24 小时不间断工作。某个子系统的启动、关闭和异常停止后,不应影响其它子系统的正常业务。系统要保障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要求达到 99.99%; 系统要支持在规定时间内至少1000人在线使用,保障系统稳定性。

四、技术服务要求 1.“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方针。 2.存储安全:对于用户密码等核心数据、敏感数据,采用加密后存入数据库,即使出现数据泄露,也容易暴露核心数据,优先采用国产密码加密手段。 3.知识产权要求:平台开发单位应保证在项目实施中,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权利,确保平台无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纠纷,否则由平台开发单位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相关纠纷。4.与大庆高新区协同办公平台进行审批业务流程的集成,保障消息办理提醒可推送至大庆高新区协同办公平台,由供应商负责过程中的集成开发费用。5.与短信平台进行对接,并提供短信提醒业务,由中标人负责短信提醒的服务费用。6.供应商应提供系统平台及软硬件的私有化部署,需将系统平台部署至大庆华为政务云数据中心,需要提供不少于6台云主机(CPU:不少于8核;内存:不少于16G;存储:不少于500G),服务期内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扩展服务器资源,由中标人承担服务资源费用包括不限于主机、网络设备、域名、电子证书及认证费用等。符合政务云要求的优先,如未在华为数据中心部署的,需等保三级测评服务,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费用。7.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开展系统安全风险测评与隐患整改。 四、 工期及服务要求:1、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需求调研、设计、开发、调试、安装部署等主要技术服务,达到试运行条件并得到招标人确认。

五、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验收后,提供2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服务期间进行系统日常维护,包括人员使用培训、管理员使用培训、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等。服务期间,进行系统突发事件诊断、排除,帮助解答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2)平台须提供为期2年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含:电话支持网络在线支持、现场支持。电话支持包含: 我单位或辖区企事业单位的系统使用咨询故障排除指导。网络支持包括:互联网端的故障诊断、故障排除现场支持包括:内外网的平台故障诊断、故障排除。内外网的设备巡检、应急服务、运行维护等。现场支持还包括系统使用培训、管理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对我单位使用人员和辖区平台应用企事业单位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各业务模块使用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和辖区企事业应用人员。提供完备的系统运行保障手册,建立健全的运行、维护管理规范,明确运行、维护、管理权责。3)服务期2年内供应商应提供开发交付系统程序的源代码及说明文档,服务期内免费升级维护,承担支撑系统服务运行的所有第三方费用。

服务周期: 1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11-23 18:38
报名结束时间:2023-11-28 08:3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18******607
联系座机: 0459-*******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监管智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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