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里水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里水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LSCG*******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年) |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
四、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3.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2月4日起至2016年2月18日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二号楼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报名和文件费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须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3. 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因银行系统升级或其他原因发生变更与开户许可证不一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以上材料投标时请附于投标文件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注:上午9时整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二号楼一楼 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二号楼一楼 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18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于办公时间内提交)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采购人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财政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2号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招标文件下载):********/145*****20326.pdf">点击打开链接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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