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二次招标

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二次招标

磋商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 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二次招标)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二次招标)

二、采购人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安源北大道(319国道)以西、尚贤中路以北、高站东路以东、吴楚北大道以南;

2.采购范围: 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创市优、省优(杜鹃花奖)咨询服务 ;

3.采购内容:观摩会项目咨询和观摩场布置、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地评优咨询、BIM应用示范工地评优咨询服务、智慧工地示范工地评优咨询、江西杜鹃花工程申报咨询服务;

4.项目规模: 暂估金额421万元

5.标段划分:

(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选择 1 个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1)咨询公司能提供近两年签订的江西省优质工程咨询合同(房建类),且建筑面积不小于*****㎡。

(2)评优公司派驻的人员有过省或市级观摩会的参与经历,需提供观摩360度实景影像链接或观摩视频,以提供全景网页链接或观摩视频为准。

(3)咨询公司人员有过钢结构异形的建模经历,如体育馆或游客疏散中心,以提供模型为准。

(4)咨询单位能提供本单位制作的申报江西省杜鹃花奖的影音视频材料,以提供视频为准。

(5)咨询单位需提供市优或省优成功案例,需提供在江西住建网查询网址或提供有住建局或住建厅盖章的红头文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R不接受。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报名方式

采购人在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由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自行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电子招标平台上下载磋商文件,逾期未下载的,视为放弃响应,如参与磋商或报价,将被拒绝。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 23 日9:00时至 2023年11 月 29 日12:00时

2.获取方式:登陆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tb.jxzhhm.com)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

八、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伍万元整 (小写:¥ ***** 元 ),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以下账户递交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供应商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其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2836 2001 0302 0000 149

开 户 银行:赣州银行秋收支行

2.原参与过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若继续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可不需再次提交投标保证金,直接在投标文件中附原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即可。

3.汇款或转账时,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二次招标)磋商保证金 ”字样(或简写备注)。因供应商未备注或错误备注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其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个人代缴磋商保证金,均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响应无效,采购人将拒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最迟将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可转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以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磋商并查证属实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11月 29 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供应商入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入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供应商入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入场。

(2)供应商入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入场。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 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四楼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1*****827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老市政府内3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正韬 电 话:0799-*******183*****261

十一、采购监督机构

1.江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9-*******

2.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9-*******

3.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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