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16: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申领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预算金额 ¥5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明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许先生、周先生180*****550/180*****792
代理机构名称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明024-********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EDSL-W1020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地点

合同期限

01

鲜肉水产类、冻货类、果蔬类、蛋奶及方便食品、干调类

55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年

说明

1.此项目不分包,投标人按照各类物资逐项报折扣,包括鲜肉水产类、冻货类、果蔬类、蛋奶及方便食品、干调类共5类物资(各类物资权重比:鲜肉水产类25%,冻货类25%,果蔬类20%,蛋奶及方便食品15%,干调类15%)。不报或者漏报视为报价无效。

2.投标报价应考虑经济增长、价格波动及自身成本,投标报价应包含食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保险、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任一类物资投标折扣不在折扣区间内,其整体报价将被拒绝,做无效处理。

3.单项限定折扣区间:鲜肉水产类(75%-65%)、冻货类(82%-72%)、果蔬类(72%-65%)、蛋奶及方便食品(86%-80%)、干调类(77%-67%)。

4、供应价格为齐齐哈尔市大润发超市当日标牌价格(特价商品以原价为准 ),如所需副食品未在大润发超市上架依次参考齐齐哈尔市大商新玛特超市、百大生活超市、永辉超市标牌价格标牌价格(如以上超市中标则不作为参考超市);商品结算时按折扣执行;如以上商家均无我部所需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品种、规格、质量 ),则根据齐齐哈尔站前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定价,此价格不得高于站前市场、不再进行折扣结算。投报各类物资的折扣,中标后履约时按各类物资投报的相应折扣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联系方式:许先生、周先生180*****550/18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联系方式:刘明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

电 话:  024-********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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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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