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安大数据智能化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公安大数据智能化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公安大数据智能化(二期)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公安大数据智能化(二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交易项目编号:SJ-ZC-********-02-01;

项目名称:泰安公安大数据智能化(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2315.33万元;

最高限价:2315.33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要求,聚焦勇创一流、唯旗是夺的第一目标,全力推进“大数据攻坚工程”。着力解决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数据域算力不足、安全体系不够健全、大数据赋能基层能力不强,视频联网率覆盖率较低等问题。拟开展大数据智能化(二期)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是大数据安全纵深防御体系、新一代公安网数据域升级建设、新一代警综平台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全部设备供货安装完成且系统上线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二、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佃杰 联系方式:0538-*******

四、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2号

联系人:赵飞

联系电话: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佃杰

电话:0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大数据 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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