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T531-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 招标条件
本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
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
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
2号)
七 其他
详见附件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纪检部。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4-679969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
李女士 刘女士
电话: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采购(以下简称 本项
目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笼一,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人工智能开发平台是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智慧高速公路数字平台的
组成部分,通过构建样本库 模型库 模型训练环境 模型推理环境一体的人工智能开发与
管理平台,提供集中的人工智能算法/模型研发和服务能力,实现智能分析业务的统一支撑
和管理。
2.2招标范围: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采购.详见下表
标段
产品名称
产品内容
包括服务门户 样本管理中心
人工智能开发平台
模型管理中心 模型开发中心
算法引擎等模块
针对上述内容选取软件产品供应商。
2.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2.5质量要求:提供3年人工智能开发平台的更新升级服务。
2.4地点:满足本项目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技术性能指标
1.具有样本数据处理相关的支持能力,包括(图片 文本等类型)样本数据的清洗
标注 统计分析等。
2具有样本数据管理的支持能力,包括数据集的管理 数据源管理 数据质检等
3.具有模型训练相关的支持能力,包括可视化建模 模型训练 训练指标展示等
4.具有模型管理相关的支持能力,包括模型发布为服务 模型版本管理 已训练
模型导出为部署包等:
5.具有平台支持开源深度学习框架的能力,包括导入3种以上基于开源框架开发
的模型,并能够得导入的模型发布为服务:
6.具有服务门户管理人工智能平台的相关能力,包括A1服务管理 AI服务运行情
况图形化展示 用户管理等:
7.具有第三方应用调用已发布的A1服务的支持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的软件开发商或软件经销商。
等级
如投标人为软件经销商的还需具有所参与本项目对应软件授权书。
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
需具有与本次投标品牌同类型软件内具有1个 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 与本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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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内容相类似的软件销售业绩。
业绩
注:业绩可以为软件销售业绩,也可以是基于本项目软件内容二次开发 信息
要求
化设计相关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以为所选用品牌厂商供货业绩,也可以为该品牌授权的任
一经销商供货业绩。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要求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
行斯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人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
则其投标得被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00时
,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得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
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公司LNCTZBDL 163.com邮箱.材料文件命名为LNC
T531-2023材料 单位名称 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情况。获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
人 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
色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 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或 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或 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
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 的彩色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张形式支付,建议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
次性支付,售后不退.遮期不售。
汇款张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邮箱)一直
有效,以保证往来西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得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
得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
应干当日9时至9时30分得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
和平区砂山街42号)。
5.3
途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得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p:www.cebpubservice.com)及 辽宁
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p小www.lnjt.cn)网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4-6799697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4-22564554
邮箱:LNCTZBDL 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