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智慧校园信息化应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美术学院智慧校园信息化应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美术学院智慧校园信息化应用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美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河北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 16: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3: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美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虓宇、王擎、马静;131*****821;022-******** |
项目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智慧校园信息化应用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K
项目名称:天津美术学院智慧校园信息化应用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3月15日,教育部正式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部署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通知》要求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整体协调,优化信息系统供应模式,提高教育数据管理水平,促进管理服务流程再造,改善基础设施支持能力,并通过信息化支持教育治理系统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通知》中强调,要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组织领导,构建教育管理信息化分工机制,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制度体系;加强信息系统规范管理,推进信息系统深度整合,促进应用服务创新发展;加强教育数据规范管理,促进教育数据开放共享,强化教育数据质量保障,提升教育数据管理效能;促进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实现教育管理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教育督导和监管信息化;加强网络环境建设,规范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字认证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教育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教育决策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教育管理由单向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教育服务由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到2025年,基本形成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制度体系,信息系统实现优化整合,一体化水平大幅提升,数据孤岛得以打通,多元参与的应用生态基本建立,教育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个性化水平全面提升。
我校需要围绕“服务事项梳理与流程优化再造”、“支撑平台深度融合”、“线上线下服务联动”、理”、“风险防范与控制”等需求,本次建设教师考证管理系统、干部及领导班子考核、学生毕业离校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完毕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并试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 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 (2022) 11号)规定,全部货物及服务均由小微企业制造和提供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及服务既有中小企业制造或提供的,也有大型企业制造或提供的,不享受此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3: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方式:现场获取,每日9: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提供: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疫情期间不便到达现场的,可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登录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将注册成功的截图以及注册单位名称、注册人员姓名、注册电话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chenchen02@cntcitc.com.cn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或现场提供。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美术学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联系方式:张虓宇、王擎、马静;131*****82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22-********
招标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