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千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千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千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千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J********

项目名称:千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千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90,000.00 4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绘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内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南洋国际2A栋1202室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后果自负,招标文件谢绝邮寄;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6、宝鸡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活动中需要使用CA锁,经了解,各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未明确CA锁的办理方式,为了提升招投标效率,请各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在其他补充事宜里告知有意向的投标人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
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html)

7、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东大街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南洋国际2A栋1202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917-*******

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标签: 有权登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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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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