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污泥外运项目补充招标公告

水务局污泥外运项目补充招标公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水务局污泥外运项目补充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97二、项目名称:水务局污泥外运项目补充招标三、项目概况: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14年,我市已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厂31座,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达479.5万吨,每天实际产生污泥2800~3300吨/日。由于我市污泥处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我市于2014年4月启动并完成了污泥外运采购工作,河源固废中心、英德中辉环保、肇庆奥特环保依次为前三名中标单位,备用第四名为阳江有源固废中心。在2014年7月,为解决原特区外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泥出路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启动我市原特区外污泥外运政府采购有关事宜的意见》(深财购函〔2014〕1774号),我局启用阳江有源固废中心承担污泥外运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污泥处置困境。由于一方面福永污泥填埋场二期(设计700吨/日)现状库容将尽,一旦关停,其承担处置的鹅公岭、葵涌等8座污水处理厂总量约340吨/日污泥急需寻求新的出路,另一方面,现状4家污泥外运单位生产存在不确定性,难以保障我市污泥稳定外运,且增加污泥外运量幅度有限,难以满足我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需要。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出路问题,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市水务局污泥外运项目补充招标的意见》(深财购函〔2015〕3659号),我局结合第一轮污泥外运招标情况启动补充招标工作,再公开招标采购一用一备两家污泥外运单位,用于我市污泥(含水率80%)外运处置工作。

鉴于我市现状段正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尚有:深南电400吨/日、福永污泥填埋场二期100吨/日、坪山如茵污泥项目60吨/日、蛇口污泥处置场30吨/日,再考虑到横岭污水处理厂污泥项目(设计600吨/日)已建成,上洋污泥处理厂(设计800吨/日)拟招标采购运营单位开始调试工作,市水务集团特许经营范围内污泥厂内减量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本次补充招标不设污泥外运量上限,也不承诺保底量。污泥外运量随着我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进度相应依序调整。

2、项目关系

本次招标是第一次污泥外运招标项目的补充招标,中标单位是第一次中标4家单位的备用单位,外运污泥优先满足第一次中标的4家单位。

3、服务内容

(1)、承担采购人安排的深圳市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湿污泥(含水率约80%)的外运及处置服务。

(2)、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污泥外运处置月报。

(3)其它相关工作。

4、采购范围

补充招标采购两家污泥外运单位,其中一家为中标供应商,另一家为备用供应商。3、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符合目前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工程维修保养规范的规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取得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所在地地级市环保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我市污泥的函(提供函文扫描件,原件备查)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投标人市政污泥处置场地若在广东省范围的,必须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

五、采购预算:1.00

采购条目流水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单位:元)

数量

单位

********

水务局污泥外运项目补充招标

1.00

1.0

合计(单位:元):1.0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水务局污泥外运项目补充招标(********):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6年02月03日 18:00至2016年02月16日 09:30 时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www.cgzx.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 答疑事项
    2016年02月11日 12: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6年02月12日 23:46 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4.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02月16日 09:30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6年02月16日 09:30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八、重要提示:
  1.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 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1015
    (7)保证金咨询电话:********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电话:****-********
    网上操作咨询:************************(若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
    注册咨询:********
    电子密钥咨询:******** ********30
  2.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排水管理处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项目联系人:张爱武
    联系方式:********
十、招标文件: ********">-点此下载-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2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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