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高新南核心启动区概念方案设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坪山高新南核心启动区概念方案设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坪山高新南核心启动区概念方案设计 | ||
项目编号: | 231BA******** | ||
项目地址: | 坪山区 | ||
项目概况: | 坪山高新南片区北接坪山河,南临南坪快速路,西至兰景南路,东至新面路、新联路,规划用地面积约4.2平方公里。其中高新南区核心启动区位于创景路、聚龙南路、金田路、兰田路围合的区域,包括04-02、04-05、04-07-01、04-07-02、04-11、04-12、04-20、04-21等地块,净用地面积约22.5公顷(扣除道路、绿地),其中工业用地面积约20.4公顷,商住用地2.1公顷,平均容积率约4.35(暂定)。 | ||
公告名称: | 坪山高新南核心启动区概念方案设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公告信息-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招标人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90 | ||
交货期说明: |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概念方案设计定稿,并通过招标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认可为止。其中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初稿。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坪山高新南区核心启动区范围的概念方案设计,协助招标人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根据各方评审意见对概念方案进行修正,直至方案定稿。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 |
标签: 概念方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