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小学迁建施工招标公告
第七小学迁建施工招标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第七小学迁建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银川市兴庆区经发局以银兴经发【2015】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银川专项资金及兴庆区本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中山北街以西,原宁夏工商职业学校西校区。
2.2招标规模:施工总建筑面积8048.4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2013—2015)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为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第六条的规定,本工程谢绝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投标);。
3.2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完工,选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投标单位参与本工程建设,本项目采用预收履约保证金的方式验证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预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投标人须持预交履约保证金进账单到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国库科(兴庆区政府9楼,电话:****-*******)换取预交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新华支行;账户:1060 2907 2914;注: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公司名称,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
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请于2016年02月03日至2016年0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www.ycsggzy.cn),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格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2 投标单位上传资质内容: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告知函、近三年类似业绩等资料,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02月25日下午13:30分整,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处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51—******* 联系电话:0951—*******
2016年02月03日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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