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服务周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2.2招标范围:为提高财政专户资金增值收益,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增值运作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财库〔2017〕22号)、《邯郸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实施办法》(邯财库〔2019〕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计算投标人得分及排名情况,根据投标人的排名情况确定入选开户银行。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4 00:00:00 至 2023-11-30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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