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防洪工程(第七、八标段)(二次)(八标段)招标公告

三期防洪工程(第七、八标段)(二次)(八标段)招标公告

巫溪县城三期防洪工程(第七、八标段)(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16-015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城三期防洪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2]811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许可[2012]143号;巫溪县水务局以巫溪水务文[2015]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秀宁水土保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巫溪县秀宁水土保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七、八标段)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巫溪县城三期防洪工程位于重庆市巫溪县凤凰工业组团,属大宁河支流小溪河与柏杨河汇合口下游河段,距巫溪老县城厢镇约12km。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约4.2km,上起小溪河与柏杨河汇合口,下至县监狱(原巫溪县城二期堤防工程马镇坝段上游端)。新建堤防总长6678.75m;设置排洪渠和排水管涵各2条,总长233.45m。
2.2本招标工程共分巫溪县城三期防洪工程(第七、八标段),招标范围分别为:
七标段:修改左堤2+794.22m~3+660.10m段堤防工程、2号排洪渠、2号管涵及附属工程等(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计划总投资约:630万元。
八标段:修建右堤1+117.17m~右堤1+673.14m段堤防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计划总投资约:570万元。
2.4工程地点:巫溪县凤凰工业组团。
2.5各标段计划总工期为: 8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各投标单位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02月03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02月07日14: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0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秀宁水土保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88号水务大楼6楼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编:405800 邮 编:401147
联系人:何铭健 联 系 人:张明
电话:187*****191 电 话:***-********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6@QQ.com">********6@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2016年0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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