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暨南大学第二文科教学楼建安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 暨南大学
1.2工程名称: 暨南大学第二文科教学楼建安工程
1.3建设地点: 暨南大学内
1.4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
1.5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800万元、八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4407平方米。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 130*****730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2具备本工程所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2. 3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登记备案证书。
2.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5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资质的建造师,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2.6投标人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论仲裁和诉讼。
2.7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
2.8企业完成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可以承担的房建工程(广州地区)。
2.9项目经理完成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可以承担的房建工程(广州地区)。
2.10安全文明:近一年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2.11具有有效的质量认证(IS9001)、环境认证(ISO14001)和安全认证(GB/T28001)。
2.12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资不抵债的情况)。
2.13资格预审按照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进行。
2.14在暨南大学有违法行为或不诚信履约而被暨南大学列入黑名单的(已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三、投标申请人须知
3.1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本文件要求内容(但不限于)和格式(包括顺序)如实填报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招标人核查发现有虚假填报的将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权利(如在本工程资格预审完成后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单位投标资格,视情况增补或不再增补投标人)。
3.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要求签章和盖法人公章,递交资审文件的复印件必须能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对未能提供原件核查部分视作该项不通过。
3.4资格预审申请书统一采用A4纸幅,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盖正本副本章区分),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申请书需按照目录顺序编制。
3.5招标资格预审过程中,招标人具有对投标申请人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利。
3.6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及现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不得替换。
四、投标申请人申报资料(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准备原件报名时随时核查):
4.1投标申请书;
4.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4.3能证明资格合格的相关的证明文件。
五、合格投标申请人的确定
5.1按附件要求及招标公告第十一点。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书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不予接受。递交地点:与报名同一地点。
七、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后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超过12家,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12名作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12家(大于5家),则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则依法重新招标。
八、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24小时前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九、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附件
十一、报名时间:2005年9月23日、2005年9月26日
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
招标人:暨南大学
2005年9月日
附1
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暨南大学:
根据贵方暨南大学第二文科教学楼建安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要求,我公司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并确保所附资料的真实性,请贵方评审。申请文件中如有虚假的资料,我司愿意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而不管我司是否已被通知通过资格预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赔偿由此造成的贵校的一切损失。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附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按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格式填报)
附3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按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格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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