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海3×4.05MW固定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5MW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琼海3×4.05MW固定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5MW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琼海 3×4.05MW 固定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4.05MW)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N2023-1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琼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琼海 3×4.05MW 固定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4.05MW)EPC 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10 万元,招标人为国电投(定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海南省琼海市谭门镇。
2.1.2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装机容量为 4.05MW(5.24MWp),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共 2 个光伏子系统。场区利用养殖池塘及进水及排水渠等水体建设光伏电站,占地总计约 81 亩。本项目拟选用单晶硅高效双面半片 550Wp 组件 9527 块;配置 28 台 225kW 组串式逆变器,计划采用悬索式支架,倾角为 14°。
2.1.3 项目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 年 12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 5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总工期保持不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琼海 3×4.05MW 固定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4.05MW)E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琼海 3×4.05MW 固定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4.05MW)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承修类五级(含)以上、承试类五级(含)以上;工程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近 3 年内已完成的光伏电站业绩并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履历(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中级(含)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
3.6 近 1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 近 3 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8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提供至少一个及以上 2000kWp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等证明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 A 座(大英山西六东路)1003A 进行购买,联系人:赵工;电话:153*****39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5
七、其他
7.1.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为 500 元/份。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7.2.招标文件澄清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方式为:书面澄清,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的形式提交到招标代理公司。
7.3 投标文件的递交
7.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线下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5。
7.3.2 本项目不接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7.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公开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投(定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定安县
联 系 人:郭经理
电 话:132*****9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浩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 A 座(大英山西六东路)1003A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153*****391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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