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防护救援装备招标公告

蒲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防护救援装备招标公告

蒲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防护救援装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蒲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防护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防护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BFZL2016HW01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采购内容如下所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多功能水枪

2

2

直流水枪

4

3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2

4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5

5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盔

15

6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5

7

消防员灭火防护腰斧

15

8

消防员灭火防护腰带

15

9

消防轻型安全绳

15

10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15

11

消防员灭火防护手套

15

12

80快口水带

10

13

65快口水带

9

14

65水带接口(快口)

15

15

80水带接口(快口)

20

1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2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货;

4、采购预算金额:150000元。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技术参数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税和(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4、基本开户许可证;

5、如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壹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为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或word文档,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到山西省临汾市向阳西路仁和小区4单元201室报名。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5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30);

2.发售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向阳西路仁和小区4单元2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2月24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蒲县昌平大街6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蒲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临汾市蒲县蒲伊北路15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向阳西路仁和小区4单元201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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