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LH-2016-005号
开标时间:2016-03-0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LH-2016-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长乐市质检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综[2015]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质检局内。
2.2.工程建设规模:质检局服务中心1-10层内部装饰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等,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质检局服务中心1-10层内部装饰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应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长乐市财政局;
2.6.2.设计单位:福建森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级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 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施函[2013]124号文,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9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另详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月4日、2016年 2月5日、2016年2月16日至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含电子文档)每份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招标人:长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长乐市吴航镇解放路27号
联系电话: 189*****789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榕北路52号福建日报印务二期1#楼606
电话:****-********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原长乐市质检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检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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