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寺站延华绿地搬迁招标公告
静安寺站延华绿地搬迁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静安寺站延华绿地搬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供应商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该项目为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数字认证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福利企业证书。*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7)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寺站延华绿地搬迁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5-2021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预算为189.5378万元(2)详见谈判文件中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5、交付地址:采购单位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采购单位指定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2-0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2-1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授权代表人身份证;6、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会员供应商证明材料(网页截图);7、经销商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8、《企业行贿犯罪查询页》原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02-29 08: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3-1 13: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共和新路3088弄9号301室
2、谈判地点:共和新路3088弄9号3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电子数字认证证书;2、可以正常进行电子投标的电脑一台(且自备具有足够流量的无线网卡),招标代理单位不提供开标电脑;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该项目网上确认投标回执(含有签名信息)(加盖公章);6、提交一正,二副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仅为便于评委专家翻阅查询投标响应之用,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则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该项目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7、到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一份日期为开标前一日或开标当日的“企业诚信手册”查询结果页(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网上打印并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资格材料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有缺漏,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报名。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投标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发布结束之日前先于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14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携带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3088弄9号301室进行现场验证,经证照核实通过后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谈判文件资格,投标供应商逾期报名和验证将被拒绝。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银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定路1128弄16号 地址: 共和新路3088弄9号301室
邮编: 200042 邮编: 200072
联系人: 徐信侬 联系人: 张钦
电话: ******** 电话: *********805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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