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连片)整治设备安装1招标公告
环境综合(连片)整治设备安装1招标公告
长汀县南山镇环境综合(连片)整治项目设备安装
招标公告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长汀县南山镇环境综合(连片)整治项目设备安装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FJZY汀施招2016-002号
2、招标内容: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元。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所投压缩式垃圾车、道路喷洒清扫车应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公告的网页截图,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④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另计。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2月26日下午5时0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采用基本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9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是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2月29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汀县南山镇
联系人:罗仰松电话:138*****64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汀分公司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北)
联系人:小范电话:****-*******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
账户名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长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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