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设备采购
体检设备采购
我院拟对体检设备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参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体检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3-JQ58-W1009
三、预算金额:182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六)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及完整的注册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七)代理商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
(八)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截图,盖单位公章。
五、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11月 29日
公示期内,潜在供应商如有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专人或邮箱(BMZYYX2023@163.com)送达我科。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戚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 0315-*******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
2023年11月23日
标签: 体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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