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6-01-3031
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工作。本项目经过第一次公告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未达到法定开标最低数量要求,现进行第二次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
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15号,占地面积约3576.9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566.34平方米,主楼为四层框架结构,西侧连接副楼为五层(带地下室)框架结构;主楼有东、南、西三个出入口,副楼有一个南出入口;该主副楼西南侧有一后院,院内有停车位15个,出口设有道闸系统。
主楼一楼设有中控室(含安防监控、消防监控、机翼型电动百叶窗控制、门禁系统控制);主楼设有4部客梯、1部货梯(只到三层),外墙装有机翼型电动百叶窗;主楼设有会议系统,视频会议室五个,其他会议室16个;主楼设有中央空调,副楼为挂式采暖。配电室、水泵房、空调机房、消防设备均在副楼地下室。
主楼东门、南门、后院入口均设有门岗,东门为上班时间使用并需管理车辆停放,南门、后院入口为24小时值班,后院设有岗亭。主、副楼外墙、楼顶及各楼层均设有远红外摄像头66个。
主楼的东、南立面外侧有树篱,主、副楼入口处及各楼层均有盆栽绿植337盆。
三、招标内容
物业服务包括本项目的环境卫生服务、客户及会议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工程维修服务、楼宇智能化设备管理服务、会议设备管理服务。
四、服务地点和服务期
项目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15号。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10000平方米以上办公楼物业服务业绩;
(3)具有2015年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具有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
(5)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3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2月3日09:00时起至2016年2月17日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提供相当于企业营业执照的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5.1支付方式:仅支持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个人网银),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包括各种名义和形式的电汇和现金),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6.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5.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6.5.5 招标文件费:1535元,文件费发票开标时领取或邮寄(邮寄将按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邮寄)。
第一次报名成功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如欲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报名资料,但不用再次支付招标文件费。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呼和浩特天润大酒店(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与呼伦贝尔南路路口南行400米路东)6楼会议室。
7.2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天润大酒店(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与呼伦贝尔南路路口南行400米路东)6楼会议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