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树家园二期项目B1、G1区G1-1#楼等26项工程枫树家园二期项目B1、G1区G1-1#楼等26项工程塔吊招标

枫树家园二期项目B1、G1区G1-1#楼等26项工程枫树家园二期项目B1、G1区G1-1#楼等26项工程塔吊招标

枫树家园二期项目(B1、G1区)(G1-1#楼等26项)工程塔吊招标
2023-11-22
2023-11-24
设备租赁
公开招标
普通投标
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每月底核对租期及租赁费,2024年1月底付款已发生费用的80%;2015年底付款已发生费用的100%

枫树家园二期项目(B1、G1区)(G1-1#楼等26项)2023年11月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工程名称:枫树家园二期项目(B1、G1区)(G1-1#楼等26项)

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

二、机械设备明细表如下:

后附设备招标公告明细表

三、设备要求:在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库,并有合法的登记编号及检验报告等手续。每台塔吊配备1名塔司。

四、租赁日期:租赁期限暂定8个月,自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7月25日止。此租赁期限为暂定期限仅作参考,租金结算以租赁物实际租用的时间为准。

五、租金结算与支付

5.1最终租金按实际租用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计算。实际租赁数量、租赁天数必须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为准。没有上述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不能作为双方租费结算的依据。

5.2进出场费及支腿安装费不包含在租金单价中,单独报价。

5.3乙方负责租赁物使用期间的定时维护、保养及检验检查等,每周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因故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维修通知时起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自接到维修通知时起8小时内完成修复,乙方修好后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人员认可后方可认为修好。但每台设备每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六、结算

6.1.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设备检测合格后,甲方应当在2日内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3日内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乙方按照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设备检测合格后,如甲方在2日内未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的,自第3日起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2.自甲方出具书面设备报停、停用通知单确定的停用时间次日起,乙方停止计算和收取租金。

6.3.甲乙双方按月进行预结算,结算周期为月初至月底,结算单需经甲方项目经理、安全主管签字和乙方负责人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6.4.租赁设备退场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单必须经甲方材料设备部主管签字确认。

七、支付

依据建设单位拨款情况,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序号

价款支付节点及比例约定

备注

1

2024年1月底支付已发生的租赁费金额的80%

2

2025年底支付已发生的租赁费金额的100%

甲方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乙方都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

8.1进场的租赁物有国家标准的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和专业检测单位对合格品的要求。

8.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租赁物的交付、报停、返还等的手续办理,并在启用单、报停单和停用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指定专人负责租赁物的进场数量、质量的验收及停用数量的确认,实际租赁数量必须以甲方指定的上述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启用单、报停单、停用单为准。没有上述人员签字确认的不能作为双方租费结算的依据。双方指定人员如有变更,须三日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确认对方收到相关信息。

8.3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工期要求
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严格按照香肠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要求
满足行业标准要求

技术要求
满足机械设备使用技术指标要求

其他要求
设备需要在北京市建委平台备案登记。

设备招标明细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数量租期单位租期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厂家 备注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 QZT100(6013) 1.008.002023-11-25满足北京市建委备案 包含1名塔司费用;材料吊运G1-6#楼与G1-7#楼之间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支腿及进出场费 QZT100(6013) 1.00一次性1.002023-11-25 塔吊支腿费用及设备进出场费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 QZT80(6010) 1.008.002023-11-25满足北京市建委备案 包含1名塔司费用;材料吊运G1-6#楼与G1-7#楼之间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支腿及进出场费 QZT80(6010) 1.00一次性1.002023-11-25 塔吊支腿费用及设备进出场费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 QZT80(5613) 1.008.002023-11-25满足北京市建委备案 包含1名塔司费用;材料吊运G1-6#楼与G1-7#楼之间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支腿及进出场费 QZT80(5613) 1.00一次性1.002023-11-25 塔吊支腿费用及设备进出场费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 QZT80(5613) 1.008.002023-11-25满足北京市建委备案 包含1名塔司费用;材料吊运G1-6#楼与G1-7#楼之间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支腿及进出场费 QZT80(5613) 1.00一次性1.002023-11-25 塔吊支腿费用及设备进出场费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发布日期
;
提示:
采购方信息
施工单位项目部
北京市 北京市 昌平区
***
******

报价地址:http://www.zgsgycw.com/Sell/Equipment/Bid/Open?Id=2744
,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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