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前进路
淮安区前进路
[0]淮安区前进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淮安区前进路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BD-001; | 标段名称 | 淮安区前进路建设工程(公园路至井神路);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2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2月16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淮安区前进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 1、淮安区前进路建设工程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审字【2014】30号 文件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境内,公园路至井神路; (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面积约11160平方米,道路全长约620米,宽18米。 (3)合同估算价:约570万元。 (4)招标范围:公园路至井神路(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 (5)工期: 15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 合 格 。 (7)信誉保证金:资格预审前,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上汇入履约保证金58万元(收款单位: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帐号:7001 0101 1319 000183;开户行:淮安光大村镇银行),投标人须持招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原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予以退还:完成管道施工,退还1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19万元;剩余部分工程竣工一年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分期还本付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按单利计算。分期还本期限及比例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款审核价款(审核没有完成前按合同价款)的40%(不计息),第15个月付30%及利息,第27个月付30%及利息(如审计报告未出,暂停支付)。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每位投标申请人都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7)企业提供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拟选派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1人、施工员1人(施工员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员证书)、质量员1人(质量员证书)。注:省外企业人员必须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1)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2)需投标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提供经区信用办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1、请申请人按本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提供材料。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关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的说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工作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经查询后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评标、定标。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抽取范围为50%、55%、60%、65%、70%;K1 的抽取范围为 95 %、96%、97%、98%;K2 的取值为93%。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注: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中标后应按规范要求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给招标人。 8、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资格审查会议现场以现金形式统一缴纳(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928。(注:投标人应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和光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9、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下载地址: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下载。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2 月 23 日 9 时 0 分,递交地点: www.haztb.gov.cn, 资格预审会议地点为:淮安市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一室。 (3)逾期未上传的或者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2 月 4 日至2016年 2 月 16 日 11、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力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区西长街宝建楼三楼 联系人: 杨柳 电话: ****-******** 项目经办人证号:苏招H0555号(签字) 淮安区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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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淮安区前进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 1、淮安区前进路建设工程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审字【2014】30号 文件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境内,公园路至井神路; (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面积约11160平方米,道路全长约620米,宽18米。 (3)合同估算价:约570万元。 (4)招标范围:公园路至井神路(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 (5)工期: 15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 合 格 。 (7)信誉保证金:资格预审前,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上汇入履约保证金58万元(收款单位: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帐号:7001 0101 1319 000183;开户行:淮安光大村镇银行),投标人须持招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原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予以退还:完成管道施工,退还1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19万元;剩余部分工程竣工一年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分期还本付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按单利计算。分期还本期限及比例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款审核价款(审核没有完成前按合同价款)的40%(不计息),第15个月付30%及利息,第27个月付30%及利息(如审计报告未出,暂停支付)。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每位投标申请人都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7)企业提供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拟选派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1人、施工员1人(施工员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员证书)、质量员1人(质量员证书)。注:省外企业人员必须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1)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2)需投标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提供经区信用办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1、请申请人按本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提供材料。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关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的说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工作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经查询后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评标、定标。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抽取范围为50%、55%、60%、65%、70%;K1 的抽取范围为 95 %、96%、97%、98%;K2 的取值为93%。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注: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中标后应按规范要求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给招标人。 8、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资格审查会议现场以现金形式统一缴纳(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928。(注:投标人应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和光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9、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下载地址: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下载。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2 月 23 日 9 时 0 分,递交地点: www.haztb.gov.cn, 资格预审会议地点为:淮安市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一室。 (3)逾期未上传的或者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2 月 4 日至2016年 2 月 16 日 11、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力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区西长街宝建楼三楼 联系人: 杨柳 电话: ****-******** 项目经办人证号:苏招H0555号(签字) 淮安区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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