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城路南艺后街等7处洪涝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抢险
石头城路南艺后街等7处洪涝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抢险
[否]石头城路南艺后街等7处洪涝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抢险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06FG0129 | 项目名称 | 石头城路南艺后街等7处洪涝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抢险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SGT160001-01SG | 标段名称 | 施工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2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2月16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一、招标人南京龙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南艺后街等7处洪涝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抢险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面向全国范围进行招投标。 二、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南艺后街等7处洪涝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抢险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3.工程治理规模:一期工程:宁海路街道石头城路90-100号、宁海路街道石头城路81-84号、宝塔桥街道宝燕南路江雁依山郡西侧山体滑坡点。二期工程:八字山公园四望亭滑坡点;三期工程:幕府山街道幕府东路鼓楼区下关看守所边坡治理;四期工程:古林公园西定淮门6号边坡、古林公园儿童乐园小火车沿线上边坡治理工程部署图。 4.建设内容:地质灾害治理。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合同估算价:约2450万元。 7.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技术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报名资格条件
五、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本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 2月 4日至2016年 2 月 16 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报名地点: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路29号腾达雅苑小区05栋一单元101室。报名的同时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800元/标段,时间和地点同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一)资格审查方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企业资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及以上(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且职称和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或相近(提供有效证书);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省外企业具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备案登记表(提供有效备案登记表); (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2)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3)投标申请人需承诺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以及按照《关于做好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宁环发[2013]26号)的规定验收标准做好扬尘防控、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二)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满分为30分;施工组织设计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50%(权重),满分50分;业绩占总分值的比重为20%(权重),满分20分。 评审打分表
评委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备注: 1.以上评分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外均不予认可。 4.评标时,治理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即:合同签订时间是2011年1月1日以来),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七.其他 (一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若相关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以下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1.项目负责人: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 携带具有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且职称和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或相近。(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查)。 2.授权委托人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外省市投标企业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需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备案要求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无备案登记表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本地企业无需提供)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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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否] 一、招标人南京龙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南艺后街等7处洪涝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抢险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面向全国范围进行招投标。 二、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南艺后街等7处洪涝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抢险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3.工程治理规模:一期工程:宁海路街道石头城路90-100号、宁海路街道石头城路81-84号、宝塔桥街道宝燕南路江雁依山郡西侧山体滑坡点。二期工程:八字山公园四望亭滑坡点;三期工程:幕府山街道幕府东路鼓楼区下关看守所边坡治理;四期工程:古林公园西定淮门6号边坡、古林公园儿童乐园小火车沿线上边坡治理工程部署图。 4.建设内容:地质灾害治理。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合同估算价:约2450万元。 7.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技术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报名资格条件
五、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本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 2月 4日至2016年 2 月 16 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报名地点: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路29号腾达雅苑小区05栋一单元101室。报名的同时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800元/标段,时间和地点同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一)资格审查方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企业资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及以上(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且职称和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或相近(提供有效证书);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省外企业具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备案登记表(提供有效备案登记表); (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2)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3)投标申请人需承诺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以及按照《关于做好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宁环发[2013]26号)的规定验收标准做好扬尘防控、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二)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满分为30分;施工组织设计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50%(权重),满分50分;业绩占总分值的比重为20%(权重),满分20分。 评审打分表
评委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备注: 1.以上评分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外均不予认可。 4.评标时,治理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即:合同签订时间是2011年1月1日以来),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七.其他 (一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若相关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以下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1.项目负责人: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 携带具有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且职称和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或相近。(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查)。 2.授权委托人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外省市投标企业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需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备案要求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无备案登记表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本地企业无需提供)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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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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