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综合利用产品出售-脱硫石膏招标公告
2016年度综合利用产品出售-脱硫石膏招标公告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及数量 | 交货期间 | 标书费 |
1 | CWEME-1602-JLHC-304 | 综合利用产品出售-脱硫石膏 | 脱硫石膏预测值 19000吨 | 2016年3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 949元 |
交货地点:大唐珲春发电厂院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及出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2.2投标方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3投标方法定营业范围与脱硫石膏相关。
2.4投标方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匹配的脱硫石膏销纳能力。
2.5投标方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匹配的运输能力(需提供运输车辆证明材料)。
2.6投标方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投标方在近2年内在任何合同中不曾发生违约或被逐行为,不曾发生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事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电力招投标网注册(www.chinapowerbid.com)点击《大唐珲春发电厂2016年度综合利用产品出售-脱硫石膏》报名。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站注册服务电话:400 004 8989请按1选择中国电力招投标网招标平台。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2月03日至2016年02月18日。
3.3标书费价格:949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发售服务电话:***-********(标书发售人员:王欣)。注:因标书发售人员业务较繁忙,如遇占线或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4.2送达地点:长春(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4.3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大唐珲春发电厂
招标单位联系人:穆学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会鑫(如电话无法接听,请邮件沟通)
电 话:***-********
邮 箱:mahuixin@cwe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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