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站北出口B栋-02房屋招商公告
哈尔滨站北出口B栋-02房屋招商公告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站北出口B栋-2(3-6层)房屋招商
2.2项目地址:B栋房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工街以南,海城桥以西、哈枢纽通讯楼以东合围区域。
2.3项目概况:B栋-2房屋为3-6层,建筑面积7758.6㎡。(含接待大厅建筑面积303.6㎡),整体打包对外招商。房屋水、电、暖、电梯设施齐全、功能正常,B栋建筑消防验收合格。
2.4适用经营业态:推荐业态为教育培训、考试中心、宾馆酒店、医疗机构、商业配套等。
3.1租金底价(含税价):B栋-2房屋招商底价为250.8万元(大写:贰佰伍拾万捌仟元整)。
3.2租期:“6年+6年”。合同首轮租期为6年。出租期间承租方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双方租赁合同各项约定,第一个6年租期满无任何违规违法问题后,可续签第二个6年期房屋租赁合同(不再提供进场准备期)。租金前三年执行中商价不递增。第四年至第六年,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七年至第九年,年租金在第六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九年至租期满,年租金在第九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3.3付款方式:上打租金,缴纳周期为六个月。从房屋招商确定中商人起至签订合同前,中商人须缴纳6个月房屋租金(以中商年租金价格为准)。以后租金每六个月缴纳一次,承租人提前1个月缴纳下一期租金。
3.4进场准备期:合同期首年给予中商人进场准备期6个月,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期、消防设计审查、备案、验收期、执照资质申办期等全部免租事宜,期间免收租金。
3.5招商方式:国铁招商平台公开招商。
4.房屋使用管理
4.1转租:房屋不得转租。
4.2房屋设施增改:房屋按照现状出租,承租方须接受现有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电梯等物业条件(以现场实际为准)。在实际使用时,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和消防、水电暖等设备设施需增改的,应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外门窗,不得改动室内建筑结构。外立面装修、牌匾标识悬挂,按照市政要求进行,风格、造型应与哈尔滨火车站北出口外观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统一。房屋内部由承租方按照经营业态进行设计和投资装修。装修、拆改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备案。房屋装修和消防验收由承租方向地方安监、消防监管部门审核备案验收,承租方对验收结果负责,并向出租方报备。
4.3房屋消防管理。B栋和A栋消防系统由一个消防监控室管控,位于A栋负一层。消防控制室由A栋-2承租方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消防管理相关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B栋-2承租方须接受并同意此项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管理所承租房屋。
4.4安全管理:为避免发生火灾、污染、燃气等安全事故,承租方需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监管,根据《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严格履行安全条款,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5停车位及室外场地。地下停车位和室外场地(不含公共部分、交通道路和商服门前场地),按照承租面积所占房屋总面积比例配给使用,超出比例部分以租赁方式由承租方使用并承担责任。
4.6市政道路出入口。市政道路以及出入口按照当前规划由承租方管理。承租方若需调整出入口位置,可自行向交通、城管部门申请,出租方给予配合支持。
4.7 B-2房屋未包含本栋楼另外一处大堂及两部电梯。若竞商人有需求,可按现有租赁单价标准计算,纳入合同租赁范围。
4.8 B-2房屋所在楼内的另外一处大堂的室内楼梯消防疏散通道可划归中商人使用管理。
5.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B栋-2(3-6层)房屋的竞商人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500万元;竞商人须提供《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相关有效资料。
5.2竞商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并不限于在哈尔滨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与招商人没有物业租赁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金、水电热、物业费等合同约定应缴纳费用的行为。
5.3竞商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复印件。
5.4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5不接受“联合体”、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报名。
5.6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在竞商前须缴纳竞商保证金,计125.4万元。中商人签订合同后,竞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竞商人未中商,竞商保证金无息原渠道返还。
合同履行中,若承租人需要且能够依法合规出具融资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在履约保证金中核减相当于担保额的保证金,但剩余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2个月租金。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依约履行。
5.7费用承担。与房屋使用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30%供热费(按照承租房屋供热面积计算)、燃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房屋修缮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承担的供热费由出租方代收代缴;基于承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与房屋出租管理有关的费用,包括70%供热费、电梯维保检测、消防设备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上述事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6.其他事项。在招商公告及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基于自身经营业态发生的装修改造、消防备案验收、经营资格申办、环保、安全、舆情、城管、综合治理等全部管理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7.1须接受招商人提供的合同范本(文本附后),接受招商人制定的竞商办法。
7.2竞商方法:公开竞拍,价高者得。竞商人只有一家或无人报名时,可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招商价格、租期等主要条件保持不变。
7.3竞商报名
7.3.1 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提报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信誉证明等全部竞商要求资料。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资料递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满洲里街118号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公司房屋管理分公司。审核内容主要为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以及企业商业信誉有关资料。
7.3.2 报名程序:接受工作人员指导网上报名,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码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房屋招商信息登记表》要求的辅助证明材料。
7.3.3 房屋查勘:竞商人报名前须到现场对房屋现状及设备设施查勘,填写《哈站北出口B栋-2房屋招商信息登记表》,签字确认房屋状况、竞商条件以及招商相关事宜。
7.4资质审核:竞商人网上注册报名并缴纳竞商保证金后,需通过竞商资质审核,获得网上竞价资格,审核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16时。
7.5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须在2023年11月30日16时前,存入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也可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门交纳。中商人签订合同后,竞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商者在竞拍结束后五日内,办理无息退还竞商保证金。中商人未按规定时间签约的,取消中商资格及再次参与资产公司房屋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另行招租。
账户名称: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7.6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在最后60秒内有报价时自动延时60秒,可延续30次,在竞拍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商。竞拍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B栋-2竞拍加价幅度:壹万元(*****元)的整数倍。
7.7开标或竞标的时间、地点: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在国铁招商平台上开标竞价。如因网络等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拍时,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竞拍时间。
7.8竞标结果公示:竞价结束后将在国铁招商平台公示竞标结果。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日。
7.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网上公布。
7.10 签订合同:中商人须依据招商项目内容和中商结果,在中商公示结束之日起20天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文本见附件),否则视为中商人放弃本次中商。
手机:王先生 151*****285 颜先生 139*****716
座机:0451-********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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