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1号线人防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青岛地铁1号线人防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青岛地铁1号线人防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2/4
项目名称: 青岛地铁1号线人防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青岛市
资金来源: 财政、融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工程造价: 2171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59.97公里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审[2015]11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014stF030996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01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苗茜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苗茜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苏石磊、张文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01402F030177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
(1)监理范围:包括青岛市地铁1号线人防段主体结构和人防设备的监造、安装调试、检测及预留孔洞、预埋套管的处理等人防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和第三方对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见证工作等。
(2)监理内容:监理范围内人防工程施工安装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及施工期、调试及试运行期、验收及竣工结算直至最终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对质保期内人防段主体结构和防护设备总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
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或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申请人上八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项目;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2.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上八年度应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地铁人防工程(含人防设备监造、安装)监理。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传真:****-********、邮箱:****-********@qingdao.gov.cn">****-********@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6.外省进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须在中标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按时办结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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