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服务招标公告

幼儿园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已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备案的采购计划(编号:***********************************),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的委托,现就承租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承租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CJZB********G

三、政府采购招标起底价:

A分标:承租原桥圩一中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人民币贰拾万陆仟肆佰贰拾肆元整(¥206424.00)/年;

B分标:承租原东津三中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人民币玖万玖仟捌佰陆拾肆元整(¥99864.00)/年;

C分标:承租原瓦塘三中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人民币贰拾肆万叄仟伍佰伍拾贰元整(¥243552.00)/年;

D分标:承租原东津镇东岭小学新定分校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贰拾元整(¥11220.00)/年;

E分标:承租原东津镇东岭小学旺受分校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人民币壹万零捌佰陆拾元整(¥10860.00)/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期限:

A分标:原桥圩一中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B分标:原东津三中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C分标:原瓦塘三中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D分标:原东津镇东岭小学新定分校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E分标:原东津镇东岭小学旺受分校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所有分标的招租期均为20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心幼儿教育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按普惠性幼儿园标准进行收费。

2、投标人为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简历。

3、投标人为个人的,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作风正派,且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4、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A分标要求有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B分标要求有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C分标要求有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D分标要求有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E分标要求有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存款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的名称须与投标方一致,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经认定合法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贵港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公职在职人员及港、澳、台籍,外籍人士不能参加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分标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投标人为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验资证明复印件及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齐备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有效的验资证明复印件及潜在投标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投标人印鉴,材料合格齐备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

九、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十、投标保证金:

每个分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计算基数以每年的租金乘以20年为准,按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22日17时30分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从投标人账户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号:****************777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 毅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采购单位: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联系人:梁敏杏 联系电话:****-*******

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

十三、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贵港市港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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