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学服务招标公告
民办中学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已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备案的采购计划,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的委托,现就承租原港南区职教中心校产举办民办中学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承租原港南区职教中心校产举办民办中学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CJZB********G
三、政府采购招标起底价:人民币柒拾陆万柒仟零捌拾捌元整(¥767088.00)/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期限:承租原港南区职教中心校产举办民办中学服务,租期为20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方为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须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董事会及其他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情况。
2、投标方为个人的,须提供本人或合伙人(或委任学校管理人)身份证、个人简历以及具有学校教育管理的相关资质文件或证明材料。
3、投标方为中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办学期间的证明文件,以及办学期间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县级以上(含县区级)通报批评、无年检不合格情况。
4、投标方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有不少于壹仟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存款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的名称须与投标方一致,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经认定合法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经贵港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存款证明文件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齐备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存款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潜在投标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投标人本人签字确认,材料合格齐备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2月25日下午15时00分
九、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7600.00)。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23日17时30分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从投标人账户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 毅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采购单位: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联系人:梁敏杏 联系电话:****-*******
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
十三、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贵港市港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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