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电源空调新建(改造)工程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通信电源空调新建(改造)工程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ULN-BX-SQ-********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2016-2017年中国联通辽宁本溪通信电源空调新建(改造)工程施工服务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委托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前来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2016-2017年中国联通辽宁本溪通信电源空调新建(改造)工程施工服务商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2016-2017年中国联通辽宁本溪通信电源空调新建(改造)工程施工服务商招标项目,工程设计批复后,相关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如发生变化,由此带来的商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施工费用:预计施工费约80万元(工程实际实施额度以上级计划批复为准)。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按照综合评估法进行排名,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照价格、技术、商务的顺序比较单项得分决定排名次序。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进。
2)※如出现综合评分排名相同的情况则优先选取价格较低的服务商中选。在实际施工中,市公司有权根据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施工份额调整。
3)※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综合排名依次递进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4.建设地点:本溪。
5.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接到施工图90日内完成。
6.工程质量要求: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7.质保期:终验合格后1年


三、资格要求
凡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方施工资质等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施工资质等级必须满足具有国家认证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有效期内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若暂不具备,则需承诺当投标申请人中标后,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中标人需执行国家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则自该税改政策实施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申请人未能兑现上述承诺,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申请人必须承诺同意向招标人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同意在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3、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能够独立订立合同;
5、不同投标人,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本溪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在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lndzzb.com)免费注册(可在操作指南中下载注册报名手册,并在注册成功后联系:133*****520韦先生),注册成功后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交以下报名所需资料【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承诺、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经审查无误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工本费缴纳咨询QQ:********35)可在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
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日9时(北京时间),提交到: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公开唱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六、发布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沈阳金都饭店东侧)
邮编:110001
联系人:张志强
彭婉婷 138*****812(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高志超 130*****178(商务技术事宜)
刘 宇 130*****170(商务技术事宜)
传 真:***-********
电子邮件:szjz_sy@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源 空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