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产品加工区和金海岸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区域环评二次招标公告
海产品加工区和金海岸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区域环评二次招标公告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农海产品加工区和金海岸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区域环评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农海产品加工区和金海岸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区域环评项目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2)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评审、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初稿,初稿汇报后10天内报送有关部门安排召开专家和部门审查会,通过评审后30天内出具正式成果并报送审批。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环保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社会区域类)资质。
3.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1.3投标人需已在如东县相关部门登记。
3.1.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环评(社会区域类)工程师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3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公共交易中心(刘埠休闲农庄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人地址: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何丫村威宝农庄内
联系人: 周庆生 石 磊
联系电话: 138*****871 ********
招标代理机构: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青园北路34号
联系人:孙侠
联系电话:18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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