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作业包、无人机反制器、滚塑箱招标公告
某部作业包、无人机反制器、滚塑箱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作业包、无人机反制器、滚塑箱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NWGH-W3022
三、招标代理编号:YNZZ******-362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三战作业包、无人机反制器、滚塑箱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 | 批 | 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00元;
3.最高限价:******.00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1月至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1月至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站截图、《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五)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至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某部邮箱*********@qq.com(报名时两个邮箱同时发送)。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 12 月 1 日14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1 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 12 月1日14时30分。
(二)谈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网站内容不一致,以《军队采购网》为准。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部
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电话:156*****070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桃、钱文君、张俊、张雪丽、果磊
办公电话:0871-********-641
传 真:/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孟老师
办公电话:15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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